日前,公安交管部门公布2019年第十批严重交通违法记录,涉及1000余辆车1096条严重违法行为,车辆牌照号、所属企业、驾驶人姓名、具体违法行为等信息已统一在“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tj.122.gov.cn)”进行公开公示。

  超速违法占比最多

  从违法车辆类型分析,小型车辆、个人所有车辆违法仍旧相对突出。涉及小型汽车的违法记录918条,占比84%;大型汽车的违法记录63条。此外,个人名下车辆的违法记录达783条,占比71%。

  从违法行为类别来看,超速违法行为达255条,占比23%,其中有21辆车存在2次及以上“超速50%以上”违法行为。其他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还包括:“醉酒后驾驶机动车”446条,“无证驾驶”112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99条,“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64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32条,“肇事逃逸”24条,“违反道路通行规定”14条,“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13条,“驾驶拼装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12条,“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9条,“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7条,“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行驶证”4条,“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2条;“对符合暂扣和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情形,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后驾驶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1条,“非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1条,“公路客运车辆超员载客”1条。

  4次超速累计记48分

  车主刘某个人名下牌照为冀BXXX7T的小型汽车分别于2018年11月17日、2019年2月5日、4月3日、5月12日在港塘公路沿线施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违法行为被公安交管部门查获,累计记48分。

  醉驾营运大型车被查获

  朱某驾驶天津鹏顺益达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名下牌照为津AXXX55的大型营运汽车于2019年8月6日在天津港新港六号路与新港五号路交口实施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公安交管部门查获,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严重违法罚款、记分、影响个人信用

  公安交管部门表示,此次曝光的1096条严重违法的车辆牌照号、具体违法行为、所属企业、驾驶人姓名、违法类型等,均已在“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tj.122.gov.cn)”上公开。市民或企业可通过登录该网页,点击“公告公布”业务,选择“热点公布”下拉菜单中的“严重交通违法公开公示”选项,即可查看包括车牌号、驾驶人信息、处罚实施、处罚结果、记分等详细信息,也可通过输入机动车号牌进行查询。

  交管部门提示,按照国家发改委、公安部等五部委《关于加强交通出行领域信用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13类严重交通违法将被进行公开公示,并被纳为严重失信。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将对严重失信的企业和个人开展联合惩戒。这就意味着发生严重交通违法的当事人及涉及企业,除了需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接受罚款、记分、拘留等处罚外,还将依法受到其他部门和单位的联合惩戒。

  来源:市公安交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