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耕地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底线不容突破。家住武清区梁各庄村的市民李先生最近向天津广播反映,村里存在违建厂房占用耕地问题。武清区行政主管部门了解情况属实后,责令违建当事人立即拆除。武清区有关部门的担当作为值得肯定。

  市民反映:武清有人违建厂房占耕地

  “它那一片全是,有纸箱厂、有做塑料桶、还一个基本农田里开饭店。”李先生说,有人占用武清区梁各庄村的几块耕地建厂房。

  梁各庄村共有5709亩地,其中耕地面积4700亩。驱车进入梁各庄村,东进村路两边都是大片的耕地,在道路北侧,记者找到了其中一处厂房,两米多高的围墙圈出一个大院,大门两侧写着“绿翅生态园”五个大字。

  走进大门,右侧是两栋彩钢厂房,最里侧是一排已经建成的平房,部分路面用水泥、花砖硬化。

  看到有人进门,一名姓张的男子自称负责人,接待了来访的记者:

  记者:什么时候能正式开?

  经营者:我们现在等于就是开了,烤全羊、烧烤的。现在过完年人少,天气暖和的时候人就多了。

  记者:不能住,就是在这儿吃和采摘。

  经营者:住的我们也在准备,马上要弄。你看我们的机器,烤全羊的,夏天吃烧烤就到我们这儿来,你来了提前告诉我,要吃什么……

  在梁各庄村村北、西北角以及南进村路东侧还有另外三个厂房,分别作为塑料桶生产厂、企业仓库和车库使用。与生态园忙活着开园迎客情况不同,这三个厂房都是大门紧闭,无人进出。四处厂房占用耕地面积在1-3亩之间,都是梁各庄村内由个人承包的集体所有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4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第59条也规定:乡、村庄规划区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上,建设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和村民住宅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区、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查。

  据了解,这四处厂房,都没有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

  主管部门回应:已经拆除 确保达到复垦条件

  记者将问题反映给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武清分局。土地监察所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勘察,认定四处厂房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占用耕地违建行为,要求当事人自行拆除违建厂房并清理复垦。

  3月26日,记者再次来到梁各庄村,违建生态园已经启动自拆工作。

违建拆除前违建拆除前

  违建拆除后绿翅生态园平房变平地

  此前的院内厂房违建厂房被拆除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武清分局土地监察所所长宋志国说:“违法面积涉及2544.4平方米,有一些建筑房屋,还有地面硬化。现在把违法点位一个一个现场拆除,目前主体已经拆除完毕,正在清理复垦。我们会形成专门的点位,定期到这儿巡查。”

  与此同时,梁各庄村另外三处违建厂房也已启动拆除工作。

  此前大门紧闭的违建厂房

  厂房已被拆除

  违建厂房拆除前和拆除后

  违建厂房拆除前和拆除后

  武清区也将严格落实“田长制”,对于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每个村由三级田长对村域内的基本农田进行划分,由三级网格长下面的网格员进行包保,开展日常巡查,每个月要形成沟通和汇报的制度。

  截至记者发稿,四处占用耕地的违建厂房都已拆除完毕,土地整理工作基本完成,武清区相关部门也将继续监管,确保达到达到复耕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