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的供应保障、价格高低,关系到患者的切身利益。记者从天津市卫生健康委获悉,天津市实施药品耗材价格改革,遏制价格虚高势头。去年全市药品异常使用品种采购量下降37.29% ,采购金额同比下降37.01%,减少采购金额3.39亿元。在全国率先落实国家新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坚持每季度调整药品招标采购价格,保持全国最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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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卫生健康委聚焦市民关注度高、使用量大的基本药物品种、国家谈判药物品种和短缺药物品种,督促指导全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加强药品采购、做好药品储备、及时保障供应。利用覆盖全市的短缺药品监测网络(包括19个国家短缺药品监测点和370个市级监测点),按月分析采购数据,及时约谈药品生产相关企业,保障供应。去年天津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金额同比去年增长了6.8%,药品供应保障总体平稳。
联合市人力社保部门共同出台工作措施,实现国家谈判17种抗癌药采购价格和医保支付报销政策同步落地;17种抗癌药与平均零售价相比,平均降幅达56.7%。组织各级医疗机构开展国家谈判药使用专题培训,指导医务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合理诊查、合理用药。去年全市各级医疗机构采购国家谈判药品金额同比往年增加了1.29倍。
牵头开展京津冀联合高值医用耗材采购,在全市推广实施一次性医用耗材基准价管理,近六成耗材产品低于基准价。推行药品采购“两票制”,对纳入实施“两票制”的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公示。全面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及时调整本市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药品目录信息,对685种国家新版基本药物品种进行标注,加大日常采购情况监测。
严控药品不合理使用,在保障合理用药供应的同时,加强对各级医疗机构异常使用品种的监管,找出重点监控的机构、科室、医生、病种、药品和病例,优化医院药品使用结构。根据患者病情,优先使用合适的基本药物。及时解决药品供应短缺、供应不及时和药品质量等问题。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非法倒药专项整治,会同市人力社保、市市场监管、市公安部门联合打击各种欺诈骗保、非法倒药行为。
此外,组织开展全市药品质量与安全大检查,对全市各级医疗机构药品效期管理、药品质量等进行专项检查,督促各级医疗机构严格履行药品质量与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确保市民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