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日前发布通知,进一步做好失业补助金发放有关工作。《通知》明确符合条件者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2021年1月1日以后新发生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且仍未实现就业或灵活就业的参保失业人员;2021年1月1日以后新发生的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失业补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生育)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等待遇,不核减失业保险参保缴费年限。
失业补助金实行按月申领发放。
失业人员可凭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向户籍地或常住地的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也可以通过天津人力社保手机App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