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夕,市公安交管部门强化日常查处的同时连续开展涉酒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夜检行动。
2月5日21时56分,在河北区圣贤道与爱贤道交口,正在开展夜检行动的交警河北支队新开河大队交警在拦检中发现,一辆号牌为津G××××0的小轿车驾驶人涉嫌酒驾。经检测,该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每百毫升血液含酒精69毫克,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该驾驶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予以罚款18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在当晚的夜检专项整治行动中,市公安交管部门共依法查获涉酒交通违法行为64起,其中醉酒驾驶交通违法行为11起。
1月28日春运以来,公安交管部门加大力度,在强化日常治理的基础上,持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涉酒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夜检行动,共依法查处涉酒交通违法行为443起,其中酒后驾驶违法行为346起、醉酒驾驶违法行为97起。
在查获的涉酒交通违法驾驶人中,仍有大部分驾驶人因侥幸心理违法,喝酒后“开几步路就到家了”“挪车找车位”等情况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