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降雨频频“来袭”,在下雨的日子里,你有没有遇到这样的情况:有些路段积水严重,打着雨伞躲过了雨水,却躲不过疾驰汽车带来的污水的“洗礼”。雨天出行不仅考验着城市“硬件”设施,还考验着市民的公德,这不,市民叶女士就经历一场雨天出行“奇遇”。

  市民叶女士告诉记者,8月17日早上,市区笼罩在烟雨中,不少路面都有一定程度的积水。8:20左右,她步行至河西区郁江道和玛钢路桥交口附近时,一辆白色轿车从身边飞驰而过,溅起的水花高度甚至已经超过车身。“当时我下意识躲了一下,打着的伞稍微挡了些水,可即便如此,上衣裙子和鞋也全都被打湿了,打湿的位置最高到胃部的位置。”叶女士告诉记者,不仅是她本人,当时走在她前面的另一名女孩也被这辆车溅起的水花淋着了。

  叶女士说,她当时走在便道上,本想录视频给同事看一下积水情况,结果就正好录到这辆白色轿车快速驶过的画面。记者从这段视频中看到,当时空中还飘着雨,路面上有不少积水。这辆白色轿车经过行人时,向两侧溅起的水花目测将近2米高。

  “感觉大家其实遇到类似的事情,基本自己气一下也就过了,也能理解雨天司机师傅行车不易,但是这种故意溅水的行为,就挺过分的。我认为该行为已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规定。”叶女士说,随后,她报了警。天津市交管局河西支队小海地大队受理报案,交警带着叶女士一起勘察现场,确认该路段设置多处摄像头,表示会进一步调查。

  昨天上午,叶女士接到了属地交管部门的回复电话,称已经找到驾驶员,这位驾驶员也通过电话向叶女士表达了歉意,“他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不应该在雨天以这样的方式驾驶车辆。”叶女士说。“我也希望能以这样的方式,提醒更多人,雨天出行更要注意文明行车。”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4条规定,机动车行经漫水路或者漫水桥时,应当停车察明水情,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昨天下午,记者联系到属地交管部门,工作人员表示,他们通过监控排查到这辆轿车,并传唤驾驶员到交警大队接受询问,交警对驾驶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据法律法规对其进行了罚款50元的处罚。驾驶员认识到了错误,并向当事人致歉。

  同时也提醒市民,雨中行车要多加注意,开车时应该谨慎驾驶,减速慢行,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注意观察道路情况,雨天行经积水路段时,要注意避让,尽量绕行,必须涉水通过时,要低挡低速行驶,避免溅起水花影响群众出行。

  驾驶行为体现了一个人的公共道德水准,不论是私家车还是公交车驾驶员,都应文明驾驶、安全出行,雨天开车请慢行,不仅是为了安全,也是对行人的尊重。不要让溅起的水花伤着路人,更不要让溅起的水花“溅湿”了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