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行车,稍不留神,小剐小蹭在所难免。近日,出租车司机李某和某打车软件的专车司机陈某,就因为一起交通事故纠纷来到了红桥法院。
陈某驾驶的汽车在路上行驶时与李某的汽车发生追尾事故,剐蹭掉李某汽车尾部车漆一块,经交通管理部门勘察认定,陈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李某称,修理车辆花费5天时间,向陈某主张400元的维修费用及因车辆受损被迫停运5天的损失3000余元。由于剐蹭较轻,陈某对5天的停运损失无法认同,二人僵持不下,李某便将陈某连同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
庭审过程中,法官发现原告仅能提供维修车辆所需费用的发票,无法提供车辆进出修理厂的具体时间,只是辩称修理车辆花费了5天的时间,对法官提问回答的也十分模糊。根据现场照片及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联系生活实际经验,法官认为剐蹭过于轻微,似乎不用“大费周章”地花费5天时间修车,并且原告无法提供确切的证据证明,言辞又闪闪躲躲,她敏锐地察觉到,这里面似乎有“猫腻”。
为了查明真相,法官决定主动出击,在交通管理部门的协助下,调取了该出租车的行车轨迹,果不其然,这辆出租车在声称“维修”的那几日,每天从早上七点到晚上十一点,都在路上行驶,竟没有一天处于停运状态!
在铁证面前,李某惭愧地低下了头,撤回了主张停运损失的诉讼请求。法官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向其释明了相关法律,告诫其务必保证诉讼行为诚信。
来源: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