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份,本市有1170名老龄驾驶人应办理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业务。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驾驶人,每年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应提交身体条件证明。逾期未提交的,不得继续驾驶车辆上路。

  按照相关规定,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每年在一个记分周期(即驾驶证初领证日期的月日至第二年对应月日)结束后三十日内,均需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具体流程是,驾驶人本人携带自己的身份证明,到公安交管部门授权的驾驶人体检备案医院体检,体检后可现场直接办理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业务。需注意的是,前往各医院体检应提前进行预约。身体条件证明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公安交管部门提示,对于年满60周岁的持有大中型驾驶证的驾驶人来说,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驾驶证自行前往市车管所及各分所办理降级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