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天津市医保局网站发布《关于对天津蓟州区世纪泰和医院医保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示》,天津蓟州区世纪泰和医院存在重复收费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被处理。

  近日,市医保局依法对存在医保违法违规行为的天津蓟州区世纪泰和医院予以行政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天津蓟州区世纪泰和医院存在重复收费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一款、《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津人社规字〔2018〕8号)第六条、第十条第(一)项之规定,市医保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医监处字〔2020〕第0032号),退回医疗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