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1第一学期
滨海新区小学生转学规定
依据《天津市小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和《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20-2021第一学期滨海新区小学生转学规定》。
1 转学条件
学生在学期间不得随意转学,本区户籍学生确因户籍和合法固定居所变更等情况需要转学的,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按照《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滨海新区申请入学登记办法》提前一年到所属学区片学校进行转学登记。
2 申请及办理手续时间
本区户籍有转学需求的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2020年6月22日—28日下午3:30—4:30到转入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由学校核查居民户口本、产权证。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学校填写《拟转入学生信息登记表》《拟转出学生信息登记表》《拟转入转出汇总表》,于(2020年7月1日)将电子版上报教体局小学教育室,转学纸介材料按规定时间现场核查,待审核通过后准许转学,并于开学前、后一周办理相关手续;对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准确告知原因。任何学校不得接收不符合转学手续的学生。任何学校不得转出未完全履行转学手续学生。
3 本学期无空余学位学校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中的第七条“政府保障程度评估通过以下15项指标,第四项指标——所有小学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不超过2500人;第五项指标——小学所有班级学生数不超过45人”的规定,滨海新区以下学校将无法接收转入学生。
小学超过2000人的学校
1。 塘沽远洋城小学
2。 汉沽中心小学
3。 大港二小
九年一贯制学校超过2500人的学校
育才学校
严重超轨制运行的学校
1。 塘沽博才小学
2。 塘沽云山道学校
3。大港福源小学
班容超过45人的学校(含45人)
01 塘沽区域
一中心小学、向阳一小、广州道小学、欣嘉园一小2019级至2015级均没有空余学位;
新港一小2019级、2018级、2017级均没有空余学位;
新港二小2017级没有空余学位;
新港四小2018级没有空余学位;
朝阳小学2019级、2018级、2017级均没有空余学位;
紫云小学、草场街小学、二中心小学、上海道小学2019级、2018级、2017级、2016级均没有空余学位;
浙江路小学主校2019级没有空余学位;
实验学校2019级、2018级均没有空余学位;
宁波里小学2019级、2018级、2016级均没有空余学位;
向阳三小2019级、2018级、2017级均没有空余学位;
桂林路小学2018级、2017级、2016级均没有空余学位;
徐州道小学2018级没有空余学位;
岷江里小学2018级没有空余学位;
工农村小学2018级、2015级均没有空余学位;
未来学校2019级、2018级均没有空余学位;
贻成小学2018级没有空余学位;
浙江路小学福州道2019级、2016级没有空余学位;
浙江路小学南益校区2019级没有空余学位;
新北一小2018级、2017级、2016级没有空余学位;
三中心小学2018级、2015级没有空余学位;
胡家园小学2016级没有空余学位;
胡家园学校2019级、2018级、2017级、2015级没有空余学位;
育才学校2018级、2017级、2016级、2015级没有空余学位;
天津师范大学附属小学2018级没有空余学位;
天津师范大学附属学校2019级、2017级、2016级没有空余学位;
渤油二小2015级没有空余学位;
北塘一小2018级、2016级没有空余学位。
02 汉沽区域
盐场小学、中心小学、体育场小学2019级至2015级均没有空余学位;
河西一小2019级、2018级没有空余学位;
东海小学2018级没有空余学位。
03 大港区域
大港二小、福源小学2019级至2015级均没有空余学位;
大港一小、英语实验小学、大港四小2019级没有空余学位;
大港三小2019级、2018级、2015级没有空余学位;
大港六小2015级没有空余学位;
大港实验小学2018级没有空余学位;
大港十二小2018级没有空余学位;
上古林小学2016级没有空余学位;
东城小学2019级、2017级、2016级没有空余学位;
窦庄子小学2018级没有空余学位。
04 海滨区域
同盛学校2019级没有空余学位。
4 转学安置办法
1。本区户籍学生申请转入学校没有空余学位,如果家长同意统筹安置,学校可受理学生转学申请;申请转入学校有空余学位,当转学人数超过学校可供给学位时,教体局小学教育室将进行统筹安置。
2.2019年11月已经预约登记转学的随迁子女,教体局小学教育室将进行统筹安置。
5 学籍办理
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办理转学具体流程如下:
(一)对于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发起办理转学手续并核办;
(二)转入学校所属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三)转出学校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四)转出学校所属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五)转入学校获得转出学校及双方所属学籍主管部门三方核准同意后,通知学生于正式开学前办理报到注册。
本规定由滨海新区教体局小学教育室负责解释
2020年6月
来源:天津滨海教育、滨海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