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租用的共享汽车,共享汽车突然发生火灾,虽然救援人员奋力扑救,但是汽车还是被严重烧毁。就在租户等待调查结果时,该租户未结算的账单却已经计费近260天,费用高达11万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事情经过:

  2019年9月17日晚上,虽然事情过去差不多快一年了,但是租用共享汽车的李女士还是心有余悸。李女士告诉记者,当天晚上23:00左右,她和一名朋友在天津大学北洋校区停车场租用了GOFUN首汽共享汽车提供的一辆雪佛兰共享汽车,当驾驶车辆行驶到海河教育园区同砚路附近时,车辆不慎陷入泥潭中无法动弹,她当即拨打了GOFUN客服热线进行求助,随后,几名工作人员来到现场,工作人员看后表示无法挪动车辆,让她们自己解决。

  李女士说,就在她和朋友熄火等待时,乘坐另一辆共享汽车的朋友突然发现她们车辆左前轮有火苗蹿出,她和朋友见状赶紧下车,并且拨打了119和110报警电话,随后,属地的消防人员和交警都赶到现场,虽然消防人员及时扑救,但是车辆还是被严重烧毁。

  “事情发生后,我在当天晚上就跟GOFUN的客服人员联系,询问租车租金的问题。 ”李女士说,当时客服人员表示,他们会等到车辆起火调查结束后,会对她的租车费用进行减免。在随后的时间里,李女士也一直不断拨打客服热线询问,客服人员均表示会等调查结束后再进行处理。

  原本以为事情会很好解决,没想到直到今年6月3日,小李手机收到首汽共享汽车公司给她发来的一条短信,说她有一条未支付的订单。小李打开手机中app一看吓了一跳,上面显示她用车的时间为259天20小时,费用为11万多。“确实在我用车的过程中,造成车辆起火,应该担负的责任我会负责,但是不能这么给我计算费用。”李女士说,她又接连拨打了几次GOFUN首汽共享汽车公司客服热线,工作人员均表示不能进行减免,到现在她也没有任何办法了。

  记者调查:

  记者从李女士手机下载的GOFUN出行APP上面看到,在一张行程账单的页面上显示着李女士租用共享汽车所花费各种费用。其中第一行显示租车行驶的里程为16公里,时间为259天20小时。用车费用为115392.8元,其中时长分钟为374200分钟,时长费用为112260元,下面是里程费和基础服务费,分别为12.8元和3120元。

  9日上午,记者拨打了GOFUN首汽共享汽车的客服热线,工号为3364的客服热线在听到记着表述后,表示会立即联系相关人员跟记者沟通。

  9日下午,首汽共享汽车公司市场部一位工作人员方女士给记者打来电话,方女士告诉记者,根据他们公司了解的情况,当天晚上李女士确实租赁了他们公司的车,李女士驾驶的汽车陷到泥潭里无法动弹,他们工作人员接到李女士的求助电话后也赶到了现场,但是由于没有专业的拖车,无法进行拖拽,工作人员告诉李女士可以自己找拖车公司拖车。随后李女士她们自己又用手机租了另一辆他们公司共享汽车进行拖车,由于这样拖车是违规的,才导致在拖车的过程中车辆起火。造成车辆被烧毁。对于车辆起火的原因,方女士表示,目前,起火的具体原因还无法确定。

  对于工作人员的的这样说法,记者也询问的李女士,李女士表示,她的一位朋友先租用了GOFUN的一辆共享汽车,在行驶途中被困泥地中,他的朋友给她打电话向他求助,随后她也租了共享汽车去帮忙,但是自己车也被陷到泥潭中,她并没有拖拽车辆,而且她的车辆在起火的过程中,还将朋友的共享汽车引燃一小块。

  对于租金收费的问题,这位工作人员说,这是她们公司督促李女士尽快解决这件事情的一种方式,最后公司与李女士将费用问题解决,他们是不会按照这个费用来收取。

  这位工作人员还说,事情发生后,他们与李女士也沟通了几次,但是并没有达成一致,而且也赶上疫情,他们一直没有跟进这件事情,后来公司的系统给李女士自动发了账单,才导致这种情况的发生。

  对于公司的收费,方女士表示,如果租户租用的车辆发生情况后,他们会按照实际使用的天数来收取,在车辆无法使用的时间中,他们也会按照一定的标准来进行收取,但是由于各地的标准并不一样,因此得具体事情具体看。

  律师:

  天津相臣律师事务所卢彦民表示,共享汽车公司这种计费方式是不合理的,首先,该辆租赁车辆因自燃毁损,若自燃原因不可归则于承租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之规定,车辆自燃导致该车辆不能使用,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当然,因车辆自燃致使车辆租赁合同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承租人还有权利解除该车辆租赁合同,合同解除后,承租人自然不再支付租金,但车辆正常使用的期间承租人仍应按合同支付租金。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若车辆自燃是因承租人使用不当导致,租赁合同解除后,承租人虽可不再支付租金,但仍需向出租人赔偿车辆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