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帮扶农村就业困难劳动力实现就业,做好困难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今天,天津市人社局下发通知,明确了我市困难村未就业劳动力参加《市场紧缺职业需求程度及补贴标准目录》内职业和等级技能培训(详情),取得相关证书的,不受紧缺程度限制,均按照《目录》所示“培训补贴标准”的120%给予培训机构培训费补贴。
按120%为培训机构发补贴
困难村未就业劳动力(含个人缴费、灵活就业、自主创业人员)参加《市场紧缺职业需求程度及补贴标准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内职业和等级技能培训,取得相关证书的,不受紧缺程度限制,均按照《目录》所示“培训补贴标准”的120%给予培训机构培训费补贴。
每年可参加3次培训、领一次生活补贴
根据我市培训补贴管理办法,困难村未就业劳动力每年可参加3次补贴职业技能培训,每年可申领1次生活费补贴。对同时属于“就业困难人员”、“城乡低保家庭成员”、“农村两后生”的,不得重复申领生活费补贴,由学员自主选择使用何种身份申请补贴。生活费补贴申领时间以开班备案时间判定,对于2020年四季度培训的学员,申领时间截止至2021年3月底。
线上培训与线下实操相结合
困难村未就业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可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通过线上培训平台开展理论课程培训,线下培训复课后再组织班期学员集中开展线下实操课程培训,待全部培训课程完成后,按流程发放培训费补贴和生活费补贴。线上培训平台目前应使用人社部推荐平台。
培训机构在使用单机版编制教学计划时,理论课程拟通过线上培训平台进行的,可在教学计划的授课地点、授课内容、使用教材等字段注明平台、资源、培训方式等内容,实操课程开始时间可虚拟为7月1日,线下培训复课后再根据实际培训时间修改。
线下培训结束后,方可申报下一培训
疫情期间,对于线上培训已完成但受同期培训规模限制无法在金保二期系统继续进行开班备案的培训机构,区人社局可适当调整培训机构的同期培训规模,每次增加不超过原核定规模。对于参加线上培训学员,应在线下培训结束后,方可再次申报另一职业技能培训。
这些院校、机构可申请办学
各涉农区人社局可根据困难村劳动力培训需求,鼓励本市职业院校(含天职师大、职业大学、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对困难村劳动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为便于困难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各涉农区人社局可允许职业院校和辖区内的培训机构设立办学点,开展线下集中培训。办学点应符合培训、安全等方面要求。
疫情结束后,培训机构有序开展线下培训
各区人社局要建好困难村未就业劳动力培训台账,留存相关审核材料,加强线上培训监管。疫情结束后,各区人社局指导所属培训机构有序开展线下培训。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市就业服务中心反映。
来源 |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