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京津冀首部实质性协同立法,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5月1日起将在三地同步施行。昨日,记者专门采访了市生态环境局,服务回应我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使用人和重点用车单位普遍关切。
据了解,目前,我市机动车保有量316万辆,其中柴油货车22万辆,已编码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有4.5万台。此外,随着三地实现超标车信息共享,京冀超标车也纳入我市管理清单,一是重点监管这些车辆在我市的尾气检测工作,二是在申请外环线通行证环保审核时提出维修和达标排放的要求,通过“一处超标、多处受限”的手段倒逼维修治理。
针对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或使用人的关切,市生态环境局机动车污染防治处处长张泽生表示,《条例》对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提出了明确要求,与大家密切相关的主要有以下五点:
为保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达标,要到正规加油站添加合格油品,做好日常维护保养,确保污染物控制装置正常运行。
非道路移动机械经检测合格后应当进行编码登记,并将管理标志标识粘贴在机械显著位置;不得使用未进行信息编码登记或排放不合格的机械。
广大用户要及时关注生态环境部门公布的超标车辆信息,主动拒绝使用超标或冒黑烟的车辆和机械。
排放超标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要及时维修保养,避免“带病作业”,最大限度减少污染排放。
群众发现冒黑烟的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可通过微信或电话向生态环境部门举报;举报查实的将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