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刚刚从天津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发布会上获悉,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天津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预案》,结合我市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经市防控领导小组批准,决定自2020年4月30日零时起,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级别由一级调整为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