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天津市防控指挥部印发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招聘活动的工作指南,指南明确:
招聘单位和求职人员要全部佩戴口罩,测温扫码入场,招聘现场每2.5平方米最多容纳1名求职人员。
招聘单位工作人员与求职人员交流时宜保持1米以上距离,拒绝握手等直接接触。双方交流时不得摘下口罩,简历等纸质材料的交接要戴手套进行。
招聘场所内严禁用餐,场地内不提供饮水,同时建议求职者不在现场饮水。
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推动复工复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招聘活动工作指南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期间,达到复工复产条件,经市、区有关部门同意,可以对外开展人力资源招聘活动的场所。
二、机构运营管理
(一)落实主体责任。主办招聘活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举办招聘活动应以小型专场为主,活动前要制定详细的防护预案,建立防控制度,做好人员(包括员工、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求职者)信息采集工作。
(二)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要通过视频滚动播放或张贴宣传材料等,加强招聘单位和求职人员对新冠病毒感染的风险防范认知。
(三)加强健康管理。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医学观察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津新冠防指〔2020〕139号)规定进行医学观察的人员,解除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后,方能参加招聘活动。招聘人员在现场要注意自身健康状况,当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要及时向主办单位工作人员报告,并按既有的医学程序处置。
(四)严格执行扫码测温入场。主办单位在招聘服务场所进口张贴“津门战疫”二维码,并设置专门人员负责引导、辅助不会操作的进场人员扫码登记和对其进行体温测量。进场人员扫码测温,体温正常的需出示“健康码”绿码后方可进入。
(五)监督做好个人防护。招聘场地内所有人员都要全程佩戴口罩,主办方要安排专人提醒求职人员进入招聘服务场所之前佩戴口罩,不戴口罩的,拒绝其进入。招聘结束后注意洗手。
(六)合理使用电梯。招聘服务场所要加强电梯安全维修和清洁卫生管理,根据情形增加消毒频次。低楼层推荐走安全通道,较高楼层优先使用扶梯并尽量避免与扶手直接接触,乘梯人员间隔不小于0.5米。高楼层乘用直梯时,人数控制在电梯定员的70%以下,不要直接用手接触按键并快进快出。等候电梯的排队人员应间隔0.5米以上。
(七)设置应急区域。在服务场所内设置隔离室等应急区域,当有人员出现疑似症状时,及时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再按照其他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处理。
(八)严格控制求职人员流量。招聘活动场所内每2.5平方米最多容纳1名求职人员,当服务大厅内求职人员总量达到限额人数时,停止求职人员进入。对门口等待的求职人员要维护好秩序,有序排队进入,求职人员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人员聚集。
(九)提倡以网上招聘为主的服务方式。招聘活动单位要实现线上、线下服务相结合,所有在现场的招聘信息均要在相应的服务网站对外公布,方便求职人员网上应聘,尽可能减少招聘人员在招聘场所的停留时间。
三、环境卫生要求
(一)加强室内通风。在保证招聘服务场所温度达标前提下,要保证招聘场所的空气流通,尽可能打开门窗通风换气,保证室内空气卫生质量符合《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37488-2019)。运行的空调通风系统应当在每次招聘活动前对开放式冷却塔、过滤网、过滤器、净化器、风口、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设备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若场所内空调无消毒装置,须关闭回风系统。
(二)垃圾清运处理。每天产生的垃圾应当在专门垃圾处理区域内分类管理、定点暂存、及时清理。存放垃圾时,应当在垃圾桶内套垃圾袋,并加盖密闭。垃圾暂存地周围应当保持清洁,每天至少进行一次消毒。在出入口设置专门的废弃口罩回收箱,集中处理废弃口罩。
(三)其他卫生要求。确保招聘服务场所地面无污水。下水道口应当每天清洁、除垢、消毒。确保公共卫生间及时清洁,做到无积污、无蝇蛆、无异味。
四、加强清洁消毒
(一)禁止餐饮行为。招聘场所一律严禁用餐,场地内不提供饮水,主办方要建议求职者不在招聘现场饮水。
(二)物体表面清洁消毒。保持环境整洁卫生,招聘活动期间随时消毒,并做好清洁消毒记录。对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如招聘展台、服务窗口、自助设备、等候区、扶手、门把手、公共桌椅),可用含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建议招聘活动期间每小时消毒一次,可根据人流量增加情况适当增加消毒次数。
(三)垃圾桶消毒。对招聘场地内的垃圾桶等垃圾盛放容器进行消毒处理。可用含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
(四)卫生洁具消毒。卫生洁具可用有效氯含量为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或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冲洗干净,晾干待用。
(五)方便求职人员洗手。确保招聘服务场所内洗手设施运行正常,在咨询台等处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有条件的可配备感应式手消毒设施。
五、个人健康防护
(一)佩戴口罩。招聘单位和求职人员全部佩戴口罩,双方交流时不得摘下口罩。
(二)保持安全距离。招聘单位工作人员与求职人员交流时宜保持1米以上距离,拒绝握手等直接接触。
(三)注意手卫生。招聘活动期间,简历等纸质材料的交接要戴手套进行,工作人员应当经常洗手,可用有效的含醇速干手消毒剂;特殊条件下,也可使用含氯或过氧化氢手消毒剂;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当使用洗手液在流动水下洗手。在工作中避免用手或手套触碰眼睛。
来源 | 天津市卫健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