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道上有车拦路,盲道也不能幸免,绿化带被车碾轧,草地不堪重负……之前也有不少网友反映过,市民把车停在绿地的情况
近日,有网友反映
据这位网友说,近日把车停放在津南双港饭馆门口,当时因为没地方停放车辆,就通过铁质坡道开到了便道上面,把车停放在人行道边上,当时也看到有些车辆停放在那里。
回来时,发现车被综合执法部门锁上,并开具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因违法停车的行为,违反《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65条之规定,依据《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65条之规定,责令你于2019年11月9日15时前自行改正,并接受复查,逾期不改正,将依法对你实施行政处罚。
《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65条规定: 乱涂、乱画、乱刻,随意张贴、喷涂广告,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清除,并处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有碍城市容貌的,处二千元罚款。毁坏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损害树木花草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赔偿损失,并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造成树木花草死亡的,处基准价值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因为这个便道边上,可能是停车的人太多,把绿地上的草都轧没了,基本看不出来是绿地。
这位网友按责令限期改正通知单上说明的时间,在14:40左右把车开走了,还是接受了执法部门的罚款。
在此也告诉所有的司机朋友,不是因为绿地上没有草了,就可以随意停放,这样照样会被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