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正值清明踏青季,进入山区的蓟州当地居民和游客数量迅速增加,但目前天干物燥,森林防火处在高火险期,为了确保森林防火安全,日前,蓟州区政府发布禁火令。

  据了解,禁火期从3月末开始一直持续到5月31日;禁火区域为蓟州区林区及距林区200米范围内。在此期间,严禁居民和游客在禁火区域内违章烧荒、烧田土坎、吸烟、乱扔烟头、燃放鞭炮、上坟烧纸、玩火自娱等动用明火行为。严禁在林区和景区内私拉乱接电线和室外用火。严禁销售、放飞孔明灯(许愿灯)等空中悬浮的易燃、易爆品。违反本禁火令的单位和个人,由相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迅速报警,报警电话: 29125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