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围:市内六区

  8类业务: 针对企业不动产转移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土地抵押权登记、预售登记、抵押权注销登记、更正登记(不含权利人、用途更正)、变更登记(配偶之间变更房地产权利人,权利人姓名或名称、身份证明号码变更)、房屋互换登记(互换房屋均坐落在同一行政区域内)8类业务实现一个工作日内办结。”

  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获悉,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自4月1日起,我市不动产登记进一步精简材料、压缩时限,对部分不动产登记业务工作时限进行调整。

  据了解,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提出,2019年底前,全国所有市县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力争分别压缩至10个、5个工作日以内;2020年底前,力争全部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近年来,我市不动产登记部门通过优化业务流程,创新推行一系列便民措施,不动产登记效率不断提升。在此基础上,自2019年4月1日起,我市不动产登记进一步提速,实现不动产查封登记、异议登记,即时办结;企业办理转移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结,抵押登记(包括通过“不动产登记一网通”银行端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办结;一般登记包括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更正登记、地役权、不动产预告登记、注销登记等5个工作日内办结,提前超额完成国务院要求,进一步为企业、群众提供高效服务。

  据市不动产登记局中心城区分局负责人介绍,我市不动产登记部门以机构改革为契机,精简申请材料,积极加大不动产登记部门内部、相关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力度,对于登记所需相关要件通过信息共享取得,无需当事人反复提交,各部门重复收集要件。“为严保不动产登记质量,确保登记安全,我们将对不动产登记数据进行清理,对登记档案进行扫描,梳理全市历史不动产登记数据,为信息共享打下基础。同时,进一步提升窗口服务水平,靠前服务、主动服务,为企业和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提供指导帮助。目前,在市内六区,针对企业不动产转移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土地抵押权登记、预售登记、抵押权注销登记、更正登记(不含权利人、用途更正)、变更登记(配偶之间变更房地产权利人,权利人姓名或名称、身份证明号码变更)、房屋互换登记(互换房屋均坐落在同一行政区域内)8类业务实现1个工作日内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