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检察机关依法对张金义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原天津市滨海新区建设和交通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金义(正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金义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张金义,听取了辩护人意见,依法保障了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金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