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天津市文旅局发布通知,鉴于目前我市已无疫情防控中高风险地区,

  自2022年2月17日起,恢复全市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组团旅游业务,恢复全市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

  《通知》要求旅行社严格遵守《旅行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三版)》各项规定。旅行社和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时,要主动提示游客在出团前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旅行社要加强行前排查,做好游客信息采集、健康档案和核酸检测证明登记工作,并留档备查。要求旅行社严格落实“一团一报”制度,及时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填报旅游团队信息和上传电子合同。

  《通知》要求旅行社做好旅游客运安全工作。坚决执行用车“五不租”制度,即不租用未取得相应客运经营许可的经营者车辆、未持有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车辆、未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车辆、未签订包车合同的车辆。

  来源 | 天津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