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句话不知道说了多少遍。天津就有两位“好哥儿们”不听劝,酒后驾车。把自己送上了全国热搜第一。
到底怎么回事?咱们往下看!
晚上九点半,街道上璀璨的霓虹灯闪烁,锅碗碰撞间升腾起浓浓烟火气,公安武清分局交警支队王庆坨大队正在开展夜间专项整治,交警手臂抬起做了个停车的手势,“您好,请停车接受检查”。
一辆车缓缓停下,一名身穿黑色T恤的男子,满头大汗,说话间满嘴酒气,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该男子存在酒驾嫌疑。然而,就在男子登上警车一分钟后,同样的地点,又一名驾驶人,同样存在酒驾嫌疑被拦停。
令人没想到的是,二人碰头相聚后,竟然在警车里就开始了攀谈交流,民警询问后才得知,原来俩人刚从酒桌上分开,违法驾车途中竟先后被交警查获。
后经抽血检测,第一位驾驶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76毫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第二位驾驶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105毫克,属醉驾违法行为。
目前,饮酒驾驶机动车驾驶人已被交警依法罚款18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醉酒驾驶机动车驾驶人被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移交属地公安派出所追究刑事责任。此事一经发布迅速窜至热搜第一的位置。
网友调侃:
你我本无缘,全靠交警严!
为咱认真执法的交警点赞!
而且在这里
小编还要纠正视频中
驾驶员的一句话
酒驾属于严重交通违法
醉驾更是犯罪行为
或许在酒桌上说了很多话
那就再多一句“别酒驾”
公安交管部门曝光
7月份查处的醉驾(数值)前十名名单。
提示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充分认识酒驾、醉驾交通违法的严重危害
自觉遵守各项交通安全法规
安全文明出行
十大醉酒(数值)名单
截至目前
上述曝光的醉驾违法行为
均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醉驾司机还将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酒驾、醉驾违法成本: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饮酒(20mg/100ml≤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驾驶=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2000元以下罚款+一次记满12分
●二次及以上饮酒驾驶=10日以下拘留+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 醉酒(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驾驶=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
●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对于醉酒驾车犯罪行为,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依据《刑法》的规定均构成危险驾驶罪,对驾驶人处拘役1至6个月,并处罚金。
●饮酒和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他人人身损害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后,有权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
若是酒驾、醉驾违法引发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者可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公民不能入党、不能报考国家公务员;参军或报考军校无法通过政治审查;从事出租车、货车、客运车辆等营运行业的驾驶人,更是面临失业的危险;行政机关公务员要被给予开除处分。
一念天堂,一念地狱
千万不要心存侥幸拿自己和别人的
生命安全开玩笑
生命无价,酒后禁驾
来源:天津交警、平安武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