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1月1日起,我市实施全市危险物品运输车辆新管理措施,规定危化品运输车在我市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上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每日0至6时禁行,在其他道路上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在外环线沿线及以内区域等全市12个区域道路限制通行等。
根据通告规定,外环线以内(含外环线)等12个区域,属于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确须进入相关限制通行区域通行的,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确保交通安全。
自2021年1月1日起,我市实施全市危险物品运输车辆新管理措施,规定危化品运输车在我市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上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每日0至6时禁行,在其他道路上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在外环线沿线及以内区域等全市12个区域道路限制通行等。
根据通告规定,外环线以内(含外环线)等12个区域,属于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确须进入相关限制通行区域通行的,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确保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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