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在第144场天津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市市场监管委副主任郑建军介绍了我市食品安全大检查的有关情况。
郑建军介绍,在加强重点产品监管方面,市市场监管委以畜禽肉类、水产品及其制品为重点品种,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在加强重点场所监管方面,市市场监管委以各类经营畜禽肉类及水产品的食用农产品(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含附设冷库)、专业冷冻冷藏库房、超市、便利店、食杂店以及肉类和水产品使用量大的餐饮服务单位等经营者为重点,监督食品经营者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在加强对重点对象监管方面,市市场监管委首先加大了对食用农产品(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监督检查。督促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对入场食品经营者履行管理义务,查验并留存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并核对入市畜禽类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标识内容与实际数量、来源等情况,无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一律不得入场销售。
其次,加大对食品(食用农产品)销售经营者的监督检查。督促食品(食用农产品)销售经营者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记录相关要求,采购食品(食用农产品)依法索要相关凭证,不采购、贮存、销售无溯源凭证、来源不明、过期变质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特别是进口产品要索取海关部门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文件。
最后,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全面检查餐饮服务单位的原材料进货、食品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等。重点对餐饮服务单位水产品、畜禽肉的进货查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来源可追溯,坚决禁止在餐饮环节购买和使用来源不明的肉类、水产品以及其他食品原料。
在加强监督抽检方面,市市场监管委各区局在坚持日常监督检查的同时,加大对辖区内重点业态、高风险食用农产品(食品)监管力度,有针对性地组织监督抽检,加大监督抽检覆盖面和抽样数量,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坚决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在维护市场秩序方面,在抓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同时,市市场监管委将持续强化疫情期间价格监管。密切关注防疫物资、粮油、蔬菜等民生商品价格的波动情况,组织做好重点粮油商品价格监测,对价格异常波动的,凡涉及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以巩固价格监管成果,全力维护市场秩序。并持续加强法律法规宣传,通过现场提醒、发放提醒告诫函等形式,向经营者宣讲价格法律法规,鼓励企业进行价格自律承诺,增强企业的守法自觉。做好妥善处置相关价格投诉举报工作,依法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百姓合法权益。
最后,郑建军也提醒广大消费者,疫情期间要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坚持生熟分开,食材特别是涉肉类食材一定要烧熟煮透。
在新闻发布会现场,有记者提问道:“刚才您提醒广大市民朋友,要注意食品安全,请您再详细介绍一下居家制作食品注意事项。”
郑建军介绍,市民居家制作食物,要注意以下几点。
坚持生熟分开。避免生食品携带的致病菌传染到熟食品上,引起食源性疾病。生熟分开包括五个方面1。生熟原料要分开;2。生熟砧板要分开;3。切生、熟刀具要分开;4。生、熟餐具要分开;5。冰箱储存要生熟分开。
坚持荤素分开。植物性食材和动物性食材以及海产品要分开清洗、分开切配,避免交叉污染。
坚持烧熟煮透。食品制作必须烧熟煮透,确保熟制食品的中心温度不低于70°C。
坚持热食为主。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应以热食为主,尽量不食用冷食类、生食类等相对风险高的食品。
坚持清洗消毒。餐饮具要清洗干净,有条件的家庭可以进行消毒,保持餐饮具整洁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