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政风持续向善向好,但仍有少数党员干部不知敬畏,不收敛、不知止,顶风违纪。中秋、国庆节前夕,我市分两批通报了1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记者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梳理归纳,分析出六类常见的违纪问题,提醒党员干部切不可打纪律“擦边球”。
违规接受宴请 不吃公款吃老板
2018年5月,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原主任高连欢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江苏省南京市参加研讨会期间,在当地某饭店内接受某制药公司副总监赵某某等人宴请,其间,高连欢等人饮用茅台酒1瓶,餐费4771元均由赵某某支付。
2018年1月,河东区教育局原党委副书记、局长郑若兴及教育系统其他7名领导干部接受有业务往来的某公司总经理何某某宴请。何某某提供高档烟酒并支付餐费4266元。饭后,郑若兴等人分别接受何某某赠送的茶叶和啤酒,共计价值3200余元。
2017年7月,宁河区芦台镇副镇长张志伟被抽调至宁河区棚户区改造拆迁指挥部担任副总指挥。2018年5月,张志伟患病住院治疗期间,收受承揽改造拆迁工程的天津市某建筑工程公司负责人刘某某赠送的野生海参1盒。2018年6月底,张志伟与该指挥部其他2名工作人员共同接受刘某某等人邀请,在其公司内部餐厅用餐,饮用高档白酒,且饭后每人收受4条香烟(经鉴定,4条香烟价值人民币2400元)。
2018年4月27日至29日,南开区华苑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冯颐借调于南开区卫计委医政科期间,借赴山西省太原市参加学术会议之机,接受某药业公司的安排,到旅游景点游玩,相关费用由该药业公司承担。
分析:最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对“违规接受宴请”类型进行了形象梳理,如“集体吃”“出国吃”“反复吃”等,领导干部本人或是组织多名干部接受吃请,或是出国旅游接受吃请,或是指定同一企业反复为吃喝埋单,这背后都有企业老板的身影。
很多干部被“围猎”,就是从与老板吃吃喝喝开始的。党员干部与老板推杯换盏、“拉拉扯扯”、输送利益、相互勾兑,损害的是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侵蚀的是党群干群关系,动摇的是党的执政根基,必须坚决整治、狠狠刹住这股歪风。党员干部应坚持群众立场,厘清公私界限,营造“亲”与“清”的政商关系,做到“君子之交淡如水”。
违规操办婚宴 报备不可走过场
2018年9月,武清区财政局国资科科长李贵友将其子婚礼筹办宴席13至14桌的情况进行了报备。2018年10月14日,婚宴实际安排宴请28桌,超过了报备桌数且未向组织汇报。此外,李贵友在其子婚礼前,先后2次另行宴请管理服务对象共计3桌,并违规收受礼金共计1.1万余元。
分析:目前,很多地方都确立了申报备案制度,要求领导干部填写个人操办婚丧喜庆活动报告表。操办婚礼前,按程序报备过,是不是就意味着接下来都“免检”了?
报备,不是信口开河,更不是一纸空文,而是严肃的组织程序,是核查实际情况的重要依据。报备必须如实,执行必须坚决。不拿规定当回事,抱着“报备过就没事了”的想法,搞阴阳报备、弄虚作假、少报多办,事实证明,这不过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
私车公养或长期借用公车 莫贪小便宜吃大亏
2015年底公车改革后,时任北辰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王树林配备的公车被封存上交,但其仍保管1张公务加油卡,并多次持该公务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2017年3月,王树林调离区发展改革委后,仍继续使用该卡进行个人消费,累计金额1万元。
2014年7月至2016年10月,沈兵在担任天津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任期间,违反公车使用管理规定,以所在单位工作需要为名,向其他单位借用公车1辆,供自己私用。2014年6月至2017年12月,沈兵违规占用单位的加油卡为上述借用的车辆和私家车加油,累计金额3万元。此外,2015年7月至2016年9月,沈兵先后7次违规在单位报销私家车维修保养费用,累计金额8000余元。
分析:“私车公养”或长期借用公车现象的产生,既与部分党员干部特权思想作祟、纪律和规矩意识淡漠有关,也有管理制度不完善、执行落实不到位等方面的原因。
狠刹“车轮上的腐败”,党员干部要坚决摒弃特权思想和侥幸心理,不越雷池,不踩红线;各单位要加强监管,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坚决向违规使用公车、“私车公养”等行为说不。
违规发放津补贴 丧失原则必担责
2016年至2018年,蓟州区林业局森林植物检疫站站长叶永利以解决该站职工工作中误餐、私家车使用等费用为由,在口头告知该站其他负责同志后,指使该站财务人员先后4次套取森林植物有害生物除治专项补助资金共计9.7万元,用于给本站职工发放补助。
2018年5月,西青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公务车队负责人高峰按照每人600元的标准向公务用车司机发放补贴,共计发放1.2万元。
分析:巧立名目变相发放津补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由明转暗,“四风”问题隐形变异,折射的是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对作风建设抱有松口气、歇歇脚的幻想。
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领导干部必须时刻清楚这一点,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
违规购买礼品用于接待 公款“礼尚往来”不可取
2014年9月至2018年6月,天津起重设备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张俊新作为公司班子主要成员,批准报销大量用于业务接待的不规范餐饮票据,共计12.17万元;批准购置香烟、茶叶、“泥人张”等礼品用于业务接待,费用共计21.12万元;批准使用公款组织业务关系单位人员旅游,费用共计1.4万余元。
分析:公款购买礼品并用于接待赠送是典型“四风”问题,不仅挥霍了财政资金,也败坏了党风政风。切不可打着公事公办的旗号,戴着节日的“帽子”,用公款搞“礼尚往来”。
办公用房超标 小事不“小”
2018年9月,经巡察发现,宝坻区大口屯镇原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所长孙大勇长期使用办公室1间约18平方米,占用单人休息室1间约12平方米,合计办公用房面积约30平方米,超出办公用房使用标准。
分析: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看似是小事小节,反映出的却是作风建设的大问题,是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体现。这起案例暴露出,当前仍有少数单位和部门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强,抓作风建设力度不够。要从中汲取教训,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