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住房租赁中介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我市住房租赁市场秩序,11月底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市场监管委、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天津银保监局、市委网信办等六部门将对我市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联合开展涉及住房租赁中介机构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对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在开展住房租赁经纪服务、住房租赁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各区人民政府组织行政区内相关部门具体实施。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重点围绕六方面问题,包括发布虚假房源信息,隐瞒影响住房出租的重要信息,诱骗群众租房;对当事人隐瞒真实的住房租赁交易信息或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赚取住房出租差价;实施价格串通、囤积出租房源、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收取未明码标价的费用等价格违法行为;违规开展租金消费贷款业务,包括违规提供租金消费贷款等金融产品和服务;通过中介机构成交的住房租赁交易合同未按规定备案;没有取得营业执照、备案证明、游离在监管之外,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恶意克扣押金、租金及其他保证金或预定金的“黑中介”。

  市区各级职能部门将通过现场巡查、合同抽查、投诉处理等方式,对我市住房租赁等中介行为进行全面整治并依法依规处理。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畅通专项整治期间群众投诉渠道,充分发挥广大市民群众在住房租赁中介机构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中的监督作用,各区住建部门已设立监督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