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天津市委  天津市人民政府

关于授予在我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中

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天津市劳动

模范和模范集体荣誉称号的决定

(2020年10月11日)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党中央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指挥、亲自部署,坚持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领导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打好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经过艰苦卓绝的努力,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取得重大成果,充分展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充分展现了中国精神、中国力量、中国担当。

  在这场严峻斗争中,全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广大职工群众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决贯彻“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总要求,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四战”要求,上下同心、全力以赴,同时间赛跑、与病魔较量,在大战大考中践行初心使命,以牺牲和奉献、坚持和努力,为抗疫斗争作出了重要贡献,充分彰显了天津作为、天津担当、天津形象。

  为表彰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涌现出来的先进模范人物和模范集体,充分激发全市人民创新竞进、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广泛凝聚众志成城、共克时艰的强大正能量,市委、市政府决定,授予张伯礼等236人天津市劳动模范称号,追授单玉厚等13人天津市劳动模范称号,授予天津市海河医院等50个单位天津市模范集体称号。希望受表彰的先进个人和集体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新时代不断展现新作为、取得新突破、作出新贡献。

  市委、市政府号召,全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广大职工群众要向受表彰的先进个人和集体学习,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攻坚克难、砥砺奋进,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加快建设“五个现代化天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