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时,急性子容易造成交通事故,尤其是拉载乘客的司机更应求稳。日前,东丽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乘客正要上车时,心急的司机一脚油门酿成事故,责任谁来担?

  去年6月,段某某驾驶津E牌照小型轿车停车载客,乘客崔某某打开该车左侧后门准备上车时,段某某启动车辆,造成崔某某受伤。事故发生后,崔某某被送医治疗,经诊断为左膝外伤、左髌骨骨折、左膝内侧半月板损伤、左膝前后交叉韧带损伤等。经公安交管部门认定,段某某负全部责任,崔某某无责任。崔某某向东丽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段某某赔偿医疗费等费用。

  东丽法院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责任明确,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在事故中所起的作用,做出的责任认定客观正确,予以采纳。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崔某某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共计16430.10元;保险公司在第三者商业保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崔某某鉴定费938元;保险公司赔付后,崔某某退还段某某垫付医疗费1424.3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