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5月18日举行的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获悉,会议对市政府提请审议的《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据了解,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天津等46个重点城市将在2020年年底前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定该地方性法规,将为提升我市生活垃圾管理水平提供制度保障。

  条例草案共10章74条,包括明确实行生活垃圾全程分类管理、强化各级政府及部门的职责、建立生态环境补偿制度、加大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建设力度、规范各方主体义务、完善源头减量措施、发挥社会共同参与作用等方面内容。

  根据有关规定,条例草案已在“天津人大”网站公布,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