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韩志秋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韩志秋简历: 

  韩志秋,男,汉族,1963年10月出生,天津市人,1983年9月参加工作,199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 

  1983.09—1990.12 天津市南郊区北闸口乡政府协勤、职工(1985.10—1988.11 在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业经济与管理专业学习); 

  1990.12—1994.09 天津市南郊区北闸口乡规划和建设土地管理站工人、副站长; 

  1994.09—1997.12 天津市南郊区北闸口乡规划和建设土地管理站站长、建委主任(兼)、建筑公司经理(兼); 

  1997.12—2001.10 天津市津南区乡镇建筑管理站副站长、党支部书记;

  (1995.09—1998.07 在天津市委党校半脱产大专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1997.09—1999.07 在天津市管理干部学院企业管理专业学习) 

  2001.10—2006.08 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副镇长;

  (2000.08—2002.12 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学习)

  2006.08—2006.11 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 

  2006.11—2008.08 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08.08—2011.12 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镇党委书记; 

  2011.12—2012.01 天津市津南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八里台镇党委书记; 

  2012.01—2016.06 天津市津南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八里台镇党委书记;

  (2010.12—2013.06 在天津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习,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16.06—2016.12 天津市津南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2016.12至今 天津市津南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天津市纪委监委)

  来源:海河清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