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姜凝)昨天,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2021年天津市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符合教育部及我市报名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我市继续实施自主命题。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由统一高考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成绩构成。

  高考科目设置语文、数学、外语共3门。等级性考试科目设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共6门,由考生自主选择其中3门参加考试。

  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满分值为750分。其中,统一高考各科目成绩均以原始分数的方式呈现,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满分均为150分。考生自主选择的3门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成绩以等级方式呈现,在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时,每门科目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高考科目中的外语包含听力测试,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6个语种,由考生任选其中一个语种参加考试。

  高考英语科目考试实行“一年两考”。第一次笔试与两次听力考试于3月19日同场举行,第二次笔试在6月8日全国统一高考时举行。英语听力考试分值为20分,笔试分值为130分。高考英语科目成绩取笔试和听力各两次考试中较高的分数,计入考生的英语科目考试总分。

  高考和等级性考试于6月7日开始举行。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安排为:

  实行公布高考录取总成绩后填报志愿方式。市招生委员会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试成绩情况,分别划定本市普通高校招生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高校在津招生录取顺序依次为:艺术类、体育类本科批次和提前本科批次,普通本科批次A阶段,普通本科批次B阶段,艺术类、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及提前高职(专科)批次,普通高职(专科)批次。其中,艺术类、体育类本科和提前本科三个批次同步录取,考生不得兼报;艺术类、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及提前高职(专科)三个批次同步录取,考生不得兼报。

  各批次均实行“院校+专业”的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方式。普通类本科院校以“院校专业组”为单位进行招生录取;普通类高职院校原则上以“院校”为单位进行招生录取。艺术类及体育类各批次,原则上均以“院校”为单位进行招生录取,对于有等级性考试选考科目要求的本科院校,可以“院校专业组”为单位进行招生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