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男子饮酒后独自驾车出门加油,并在加油站内与人发生纠纷,暴露了其二次酒驾的违法行为。

  17日下午,公安津南分局交警支队津港公路大队接到属地派出所线索,一名男子在小站镇某加油站内与工作人员发生纠纷,怀疑其可能存在酒后驾车的嫌疑。交警赶赴现场,对该车驾驶人王某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其当时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42毫克,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王某当天中午在家喝了酒,酒后突然想起自己的车快没油了,怕耽误第二天上班,便驾车前往附近的加油站。在给车加油时,王某与人发生纠纷。”交警介绍。在对王某的驾驶证信息进行进一步核查时交警发现,其曾于2015年3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获,此次属二次酒驾,其将面临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