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局会同市卫健委综合考虑检验技术发展进步和相关成本变化等因素,自1月29日起下调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

  价格调整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最高价格将由每人份120元下调至80元;5个样本混合检测最高价格将由每样本40元下调至30元;10个样本混合检测最高价格将由每样本30元下调至20元。调整后的价格将与北京、河北等省市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