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减轻群众检测费用负担,市医保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综合考虑检验技术发展进步和相关成本变化等因素,自1月29日起下调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价格调整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最高价格将由每人份120元下调至80元;
5个样本混合检测最高价格将由每样本40元下调至30元;
10个样本混合检测最高价格将由每样本30元下调至20元。
调整后的价格将与北京、河北等省市一致。同时,市医保局和市卫生健康委要求各有关医疗机构严格按照规定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及时做好信息系统更新维护和价格公示等相关工作,确保政策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