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教委获悉,昨天,市教育两委会同市人社局,以天津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代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若干措施》,通过拓岗开源、建立机制、强化保障,实施45条硬核举措,千方百计来促进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全力确保全市就业大局总体稳定。
实施45条措施,通过将现有政策和新创政策相结合,推动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就业,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对高校毕业生重点创业项目给予支持,最大限度面向高校毕业生提供政策性岗位。
今年,本市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支持政策,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本市中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同时,给予企业吸纳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鼓励民办非企业单位吸纳毕业生就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本市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参加免费创业培训,给予培训机构培训费补贴。对培训后半年内创办企业的,再给予培训机构创业成功补贴。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本市“市场紧缺职业需求程度和补贴标准目录”所列职业和等级技能培训,培训合格的,依规享受培训补贴。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成员还可申领一次性1000元生活费补贴。还将给予创业房租补贴、首次创业补贴、创业孵化补贴、灵活就业补贴等。
此外,本市不断丰富就业招聘途径渠道,推动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就业。拓展就业途径,丰富就业岗位,主动对接重点地区、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要领域就业,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挖掘平台经济、共享经济中的就业机会,引导毕业生发挥智力优势,到战略性新兴产业就业创业等。支持本市高校学生就业创业,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安排一定资金,对高校毕业生重点创业就业项目给予支持,鼓励高校毕业生在津就业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