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开车顺道让朋友搭个车,捎一段路,这很常见。

  但是这种“好意同乘”,万一遇到事故,一旦涉及赔偿,可能就不太好处理了。咱先看一个案例。

  民法典实施后,对于“好意同乘”遇到事故,善意供乘人有责任赔偿吗?

  根据民法典规定,只要不是故意或有重大过失,应根据具体情形,减轻供乘人的赔偿责任。

  不过,像售楼处的免费看房车,超市的免费班车等车辆,虽然免费,但因为是运营车辆,所以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的话,并不会被减轻责任。

  来源:TJTV新闻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