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实施注册登记以来,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也需按照规定安装注册登记的号牌。近日,南开交警查获了一起电动自行车“涉牌”交通违法行为。

  19日10时40分许,交警南开支队白堤路大队长虹警区交警、辅警在黄河道与临潼路交口执勤时,发现一辆电动自行车由西向东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立即对该车进行拦检。检查中,交警发现,该非机动车所使用的号牌与登记信息不符。“我这不是刚换了一辆新车嘛,就把原来那辆旧车的号牌给用上了。”驾驶人孟某辩解。交警表示,该车未经相关管理部门变更更新车辆信息,私自替换其他车辆号牌的行为,属于非机动车未依法登记上道路行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交警对孟某的违法行为予以50元罚款处罚,同时对其未在非机动车道内骑行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予以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