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针对舆论关注的“丰巢快递柜收费”一事,福建省消委会发表声明称,需征得收件人同意再存入快递柜实施保管,否则产生的费用应由快递公司自行承担。
4月30日起,丰巢快递柜在全国启动会员制服务:缴纳一定费用的会员不限保管次数,非会员用户免费保管包裹12小时,超时后每12小时收取0.5元,3元封顶,节假日期间不计费。
该消息发布后引发争议。在消费者反对声音中,“未事先通知,就将用户快递擅自放入快递柜”“快递员已经支付过费用,存在两头收费现象”等质疑占据多数。
对此,福建省消委会表示,按照邮政法规定,快递须按名址投递,但在现实中随意签收、未经允许放智能快递柜等违规行为时常发生。各大快递公司必须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在投递时事先征得收件人的同意再存入快递柜实施保管,否则产生的费用应该由快递公司自行承担。
福建省消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规定: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应当征得收件人同意;收件人不同意时,应当按照快递服务合同约定的名址提供投递服务。寄件人交寄物品时指定智能快件箱作为投递地址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