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了解到,今天起,我市全面实施各类市场主体自然人身份信息实名登记管理。至此,我市在已实施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线上实名登记基础上,实现线上线下自然人身份信息实名登记管理全覆盖。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企业登记身份信息管理相关规定,这次自然人身份信息实名验证管理对象包括:内资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企业的委托代理人、联络员等自然人。为有效遏制冒用他人身份证信息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违法行为,我市将市场主体登记自然人身份信息实名验证管理对象范围扩大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各类企业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相关人员。身份信息管理对象一经验证注册,全国联网应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暂不纳入本次自然人身份管理实名验证范围。

  申请人在申请办理企业登记时,可自行或通过市市场监管委和全市各企业登记窗口提供的二维码扫码,进入相应应用市场下载“登记注册身份验证”APP,完成验证注册后,方可办理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