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网友在微博上曝光,去年,他将自己的一套住房出租给一对着急搬家年轻情侣,并且也没有签订租赁合同。没想到今年2月底,这对小情侣突然不辞而别,等到他赶到房间时才发现,房屋变得一片狼藉,不仅地板被泡,而且还有臭味。

  虽然该名网友只是个例,但是本市的租房市场的情况又如何呢?日前记者分别走访了本市多家房屋中介连锁机构,对租房市场展开了调查。

  暗访一:租房

  到底本市租房市场又是什么情况呢?6日中午,记者以租房者的名义来到位于利民道附近的一家房屋中介连锁机构。在听到记者想要租房时,一名销售人员接待了记者。销售人员在了解记者租房的具体要求后,给记者推荐了两处居民小区的住房。“什么时间可以看房?”记者询问道,“随时都可以,房主已经委托给我们中介机构了,我们有房屋的钥匙。”销售人员向记者解释道。

  “租房需要什么手续?”记者问道。“您看好租赁的房屋后,中介机构、房主和您,要一起在我们这里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销售人员表示,中介为丙方、承租方为乙方、房主是甲方。“需要提供什么证件吗?”记者紧接着追问道,“在签订合同时,就需要带着您的身份证就行,我们要当场看一下您和证件上是否为同一人”销售人员补充道。

  该名销售人员还告诉记者,租房者的租期至少在3个月以上,低于这个租期他们一般不会给办理。在支付租金时,都是采用支付三个月压一个月的方式。中介公司一次性收取半个月的租金为中介费用。

  随后,记者与该名销售人员来到位于利民道附近的一个小区内,在8楼一处两居室出租房内看到,两间房屋内都摆放了床铺、衣柜、写字台等一些必备家具,而且房间内的窗户、窗帘、冰箱也都一应俱全。但是屋内的设施看上去有些陈旧,记者试图用手打开衣柜的拉门和窗户时,却发现有损坏的情况。在厨房和卫生间内记者发现,燃气热水器和洗漱设备比较齐备。“房间里怎么没有电视机和沙发呢?”记者向该名销售人员咨询道,销售人员告诉记者,根据他了解的情况,这套住房从2014年就开始出租,到现在已经出租5、6次,没有沙发和电视机可能是被房主自己搬走了,如果记者确定租下这套房屋,他可以跟房主商量一下,将租金下调一些。紧接着,记者跟随该名销售人员来到位于大沽南路附近的一套出租房内,发现房间内的设施也有缺少的情况。

  对于房屋出租房间内应该有什么必要设施时?,该名销售人员表示,目前,他们中介公司并没有对这方面有什么要求,如果承租人提出需要增加时,他们可以和房主在进行协商解决。他们现在只能是在双方签订合同后,将房主和承租人都约到房屋里,然后对房间内的所有设备和物品列出清单,并且让租赁双方都签就可以。

  “如果出现房屋里的设施有损坏的情况怎么办?”记者问道,销售人员告诉记者,在租赁合同中明确规定承租人应该妥善保管房间内所有设施设备,如果发生让人为损坏的问题,应该照价赔偿。该名销售人员也坦言,在日常的工作中,他们也曾经遇到过类似的情况,租赁期满后,双方由于房间里的物品出现损坏的情况,双方僵持不下,他们只能进行调解, 对于到底该由谁负责,他们并没有决定权,如果双方还有争议,只能到法院来申请接解决。

  暗访二:出租房屋

  6日16:00左右,记者又来到位于大沽南路附近的一家房屋中介连锁机构。记者表示自己有一套房屋想出租时。一名男性销售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可以立即为记者办理相关手续。在询问记者想要出租房屋的相关信息后,销售人员表示,他们可以马上派人到出租房间里进行拍照,然后这该套房屋的信息登在他们公司的网站上进行出租。

  “出租房屋有什么手续吗?”记者追问道。“手续很简单,就是跟我们签订一个委托协议就行,但是要您提供您名下房屋的房本才行。”销售人员告诉记者,委托协议就是房主委托他们公司出租的一个证明,协议上标明出租房屋的具体相关信息。

  销售人员表示,如果有客户看上出租的房屋后,租赁双方和中介要签订一个房屋租赁合同,他们公司中介费是一次性收取的,费用为租金的一半。房租采用支付三个月压一个月的方式来收取。另外,他们也会在承租前,将房主和承租人约到房屋里,将房屋中一些设施设备列出清单,请房主和租户签字,保证房屋里的设施不受损坏。

  销售人员还向记者介绍,在租赁期满后,如果房主或者承租人有要求,他们可以陪同到房屋里进行收房的收尾工作,但是如果承租双方没有这方面的要求,他们就不再负责了。该名销售人向记者坦言,目前,一半以上的租赁双方还是要求中介到现场监督收房的工作,由于有时会出现房屋设施出现损坏或者家具移位的情况发生,因此他们经常要给双方进行调解。“这种情况比较多吗?”记者追问道,“我就遇到过两次,最后经过他的调解,一次承租人支付了200元,一次房主赔付了100元才解决。”销售人员补充道。

  在采访过程中,记者从多名租房的房主口中了解到,有六成左右的房主遇到过房屋在租赁后,房屋中的设施发生损坏或者移位的情况,一名姓王的房主告诉记者,几年前,他将自己一套偏单租赁给一家来津打工的三口之家,租期为两年,看着这户家庭比较有修养,而且说话办事也很有礼貌,因此他还将每月租金都给便宜了50元钱,可是没成想两年到期后,不仅房间内的设施都给移位,而且床铺的一条腿还出现了损坏,虽然他们在临走时进行了赔偿,但是王大爷到现在也是绝得非常气愤,不是因为钱的问题,而是将自己房间全部弄乱后,给后面的租户带来很大的麻烦,还得他们在出钱进行收拾整理一番。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没有管辖的权利

  记者与天津市河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租赁办取得了联系,一名张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科室是负责有关房屋出租的相关登记备案和企业产房屋的登记备案工作,以及对群租房的相关执法检查工作。而对于记者反映的房屋出租后房间设施遭到损坏,或者让人无法居住的的现象,他们并没有管理权限,只能是双方根据签订的合同来协调解决。如果还有争议,只能通过法院来解决。

  新报记者 孙瑜

  新媒体编辑 张宇尘 王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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