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水务局获悉,本市自2017年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在深化四级河长全覆盖管理的基础上,推动全市湖泊全面“挂长”,到2018年年底,实现了所有河湖水域河长、湖长全部覆盖,极大促进本市水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提升。
推行河长制以来,全市6757条(段)河道沟渠纳入河长制,共落实市、区、乡镇街、村四级河长6431名,实现全市所有河流全覆盖。为加强水环境治理顶层设计,本市编制完成《天津市水资源统筹利用与保护规划》并经市政府批复,规划实施水质监测、截污治污、渠系连通、工程治理、生态修复等综合措施,标本兼治提升全市水环境质量。
在全面实行河长制取得显著效果的基础上,本市又积极探索推行湖长制。到2018年年底,全市16个区全面实施湖长制,共有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七里海湿地)、北大港湿地自然保护区、团泊鸟类自然保护区、大黄堡湿地自然保护区、于桥水库、尔王庄水库、王庆坨水库、北塘水库等109处水域纳入湖长制管理。全市共设立市、区、街镇、村四级湖长323人,实现了所有湖泊全覆盖。
自2017年11月起,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河湖水环境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三大行动,累计排查河道6905条段、湖库151个、坑塘16109个,发现问题5992处。2018年年初以来,市河长办深入开展河长制暗查暗访,共出动检查人员1674人次,已全部完成问题整改。2018年1-9月,本市国考断面水体优良比例40%,同比提高5个百分点;劣V类水体比例25%,同比下降25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