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天津市生态环境局获悉,2018年天津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显著改善。

  2018年PM2.5平均浓度5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6.1%;空气质量综合指数5.78,较2017年下降11.5%;重污染天数10天,同比减少13天;均为近年来历史同期最好水平,2018年达标天数207天,达标比例58.1%,同比上升0.2个百分点。

  6项主要污染物中,除臭氧(O3)浓度同比上升4.7%外,PM2.5等5项均明显改善;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和一氧化碳(CO)年均浓度分别为82微克/立方米、12微克/立方米、47微克/立方米和1.9毫克/立方米,较2017年下降幅度分别为12.8%、25.0%、6.0%和32.1%。

  从各区来看,2018年空气质量综合排名相对较好的6个区依次为蓟州、河北、河西、河东、红桥和滨海新区;排名较差的6个区依次为武清、宁河、宝坻、西青、静海和北辰区。

  2019,要这样干

  2019年,是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天津市将深化改革创新,加强源头预防,加快结构调整,科学精准治污,力争实现PM2.5持续改善,让人民群众体验到更多蓝天白云。

  (一)加快推进四大结构调整。全力调整产业结构,严格落实《天津市钢铁行业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规划方案》。持续优化能源结构,综合利用热电联产、电力、燃气等多种方式,推进全市剩余约50万户农村居民散煤清洁能源替代,2020年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严格控制在45%以下。加快转变运输结构,优化港口集疏运体系,2020年底前重点行业铁路运输比例达到50%以上,铁路货运占全市货运量比例达到16%。着力优化布局结构,严格落实《工业园区(集聚区)围城问题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市314个工业园区(集聚区)全部按计划完成保留、整合、撤销取缔工作。

  (二)持续强化面源污染防控。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扬尘管控要求,每季度更新施工工地动态管理清单。对市政、公路、水利等线性工程采取分段施工。严格落实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规定。不断优化并持续开展道路扫保“以克论净”和区域降尘量考核。

  (三)全面加强工业和燃煤污染治理。2019年,完成22套公共煤电机组冷凝脱水深度治理;加快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完成2家、实施2家;全市石化企业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率控制在3‰以内;完成燃气锅炉低氮改造167台以上。予以保留的147台燃煤锅炉在已实现特别排放限值的基础上,进一步实施实现超低排放治理。

  (四)严格落实治污责任。持续用好经济奖惩、考核通报、公开约谈等措施,严格压实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持续保持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高压态势,严格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在环保执法中,对具有合法手续且排放稳定达标的企业,减少检查频次;对多次出现违法行为,屡查屡犯拒不改正的,全面加大执法检查和处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