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医保局网站公示了新增定点医疗机构预选建议名单,天津航医心血管病医院有望纳入新增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津医保规字〔2019〕1号)、《市医保局关于修改<天津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办法(试行)>部分条款的通知》(津医保规字〔2019〕5号)文件精神,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按照《市医保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增医保定点协商谈判准入协议管理工作的通知》(津医保中心发〔2020〕43号)文件要求,已完成天津航医心血管病医院申报受理、情况核查和协商谈判等工作,现将新增定点医疗机构预选建议名单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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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