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公安交管部门曝光了9月份查处的醉驾(数值)、超速(百分比)前十名名单。本次公布的违法数据中,醉驾、超速前十的车辆均为小型客车。截止目前,上述曝光的醉驾、超速行为,均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醉驾司机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本市公安交管部门早已建立长效化查酒机制,不仅定期会开展全市集中专项整治行动,而且各交警支队每天都会开展区域午检、夜检、夜后检行动,通过开展“全天候、全区域、全覆盖”的常态化治理行动,严查酒驾醉驾、超速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确保交通秩序安全畅通有序。

  醉驾名单

  排名首位的“醉酒司机”血液酒精含量达319mg/100ml,为醉驾标准(80mg/100ml)的近4倍。

  违法成本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饮酒(20mg/100ml≤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驾驶=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2000元以下罚款+一次记满12分

  ●二次及以上饮酒驾驶=10日以下拘留+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2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 醉酒(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驾驶=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

  ●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对于醉酒驾车犯罪行为,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依据《刑法》的规定均构成危险驾驶罪,对驾驶人处拘役1至6个月,并处罚金。

  ●饮酒和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他人人身损害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后,有权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

  若是酒驾、醉驾违法引发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者可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公民不能入党、不能报考国家公务员;参军或报考军校无法通过政治审查;从事出租车、货车、客运车辆等营运行业的驾驶人,更是面临失业的危险;行政机关公务员要被给予开除处分。

  超速名单

  首位驾驶人在限速120km/h的高速公路上车速达到163km/h,超速35.8%。

  违法成本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23号令)的规定: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处200元罚款,驾驶证并记3分;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处200元罚款,驾驶证并记6分;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处200元罚款,驾驶证并记6分;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驾驶证并记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