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事关广大劳动者生命健康。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非常关注职业病防治工作,指出: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特别是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普通劳动者根本利益,改善就业环境,关注一线职工、农民工、困难职工群体,努力让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以为人民健康为中心,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公共安全事关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推进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努力减少安全事件对人民生命健康的威胁。国务院专题听取研究职业病防治工作。在职业病防治推动会时强调,要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聚焦重点行业、重点疾病、重点环节;依法防治、源头治理、综合施策;坚决防控职业病危害,增进广大劳动者的健康福祉。防控职业病要关口前移、重在抓方。要适应产业发展趋势和职业健康防护需求,完善职业卫生防护标准,强化防尘、防毒、防辐射等措施,提升职业场所安全水平。健全职业健康监测网络,扩大职业病种和危害因素监测覆盖范围,严格报告制度,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加强职业健康体检,简化诊断认定程序,落实工商、医保、救助等政策,做好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患者救治保障。认真开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健全劳动用工制度,增强劳动者主动防护意识。职业病是严重危害劳动者健康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强化联防联控,健全防治技术支撑体系,严格监督检查,督促企业狠抓防控责任落实,加快提升职业病防治能力和水平,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作出更大贡献。

  天津市作为我国北方加工产业中心,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我市智能化企业逐年上升。但是,我市产业结构所隐藏的一些深层次的矛盾也日益显露,产业结构现状与经济中心城市的定位差距还比较大,传统工业还占一定比例。因此,职业病防治工作,特别是尘肺病防治工作任重道远。所谓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一、基本情况

  (一)职业病底数。在全国第三次经济普查数据分析,收编全市工业企业2.4万余家。涉及工业39大类,198个中类和5578个小类。2018年机构改革前,原安全生产监管局在2018年6月底前阶段性摸底调查,涉及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1.3万余家。我市尘肺病行业类型主要为非金属矿物制品、通用设备制造业、专业设备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金属制品业、建筑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等。目前,我市职业病呈下降趋势。2017年、2018年、2019年分别新报告618例、295例、221例。其中三年职业性尘肺病分别为548例、263例、190例。

  截至2019年年底全市共有11458名人员被诊断、认定为职业病并在工伤保险经办部门办理了工伤登记。

  按工伤登记的区域分析:河东、和平、河北、北辰、东丽、南开、河西、西青区八个分中心登记职业病人数较集中,为10470人,占全部的91.2%。其中河东3736人,占全部的32.6%;和平2985人,占全部的26.1%。

  从而可以看出我市职业病的高发区集中在市内六区,其余区域发病率相对较低。分析原因为我市河东区属于老工业基地,其中冶金、化工、坩埚、耐火器材等行业或老企业,多属于老国营企业,虽然目前都处于整合或破产注销状态,但其不同历史时期的老职业病患者都纳入了工伤保险统筹。和平区是天津市的市中心区,虽然以商业为主,但各大集团总部多坐落于此,各集团的托管中心将分布在本集团各企业的职业病集中在和平区申报工伤登记。

  按照国家卫健委颁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规定,职业病共分为10大类132种。我市现有职业病病人中,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10577人,占全部的92.31%;职业性化学中毒414人,占全部的3.61%。

  从数据可以看出工业粉尘是我市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是导致职业病高发的主要因素,应提醒有关部门加强制造工业中的粉尘防护。

  目前,我市对诊断为职业病的患者实施分类救治救助,对参加工伤保险的患者,严格按照现行政策规定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对未参加工伤保险,但用人单位仍存在的患者,应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其医疗保障费用;对没有参加工伤保险且用人单位已不存在等特殊情况,统筹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项制度,实施综合医疗保障,梯次减轻患者负担。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职业病患者,全额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确保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报。

  (二)我市职业健康监管队伍现状。在2018年机构改革前,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职能在原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已形成市、区、街镇三级职业健康监管网络,市、区、街镇均设立独立的职业健康执法机构。自2016年开展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执法以来,职业病防治方面行政处罚案件逐年上升。在日常监督检查推行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模式,聘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专家,对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开展检查,弥补人员不足和专业短板的问题。2018年年底机构改革,将职业病防治监督检查职能由原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转隶卫生健康部门。市、区两级设立职业健康监管机构,但16个区没有设立独立的职业健康监管机构,与其他科室合署办公,街镇一级未设机构。16个区级卫健委机关有26名职业健康监管人员,其中只有6名由原安全生产监管局转隶到卫健委,专业人员缺乏。

  (三)职业健康信息化建设滞后。由于职业健康的特殊性,需要采集大量历史数据、用人单位基础信息等。目前,我市还没有较为系统的职业病防治综合信息平台。

  (四)职业卫生技术支撑方面,我市至今没有职业病防治科学技术研究机构,这是我们的短板,与我市区位不相匹配。

  分析现状得出问题主要原因:一是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不落实,自觉遵法守法的意识不强,重生产轻职业病防治现象依然存在。二是行业组织建立滞后、行业管理弱化。三是政府层面职业病防治监管体制、体系还有待完善和加强。

  二、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我市职业病防治监管体系。建立完善市、区、街镇三级职业病防治监管网络,加大职业病防治执法力度。

  (二)加快职业病防治信息平台建设。建立职业病防治基础信息、互联网、智能化、执法终端于一体的职业病防治综合性信息平台。

  (三)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建立职业健康检查质量控制中心、职业病诊断鉴定质量控制中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质量控制中心。

  (四)认真编制《天津市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加强职业病防治顶层设计,切实把社会期盼、群众智慧、专家意见、基层经验充分吸收到“十四五”规划编制中来,齐心协力把职业病防治体系、体制在规划中编制好。

  (五)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意识,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督促用人单位建立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健全责任体系,做到责任到位、投入到位、防护到位。狠抓源头管理,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不断改善劳动条件,让每一名劳动者体面工作、健康工作。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职业健康处

  刁立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