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金融局获悉,该局近日发布《关于引导我市融资租赁公司合规发展汽车融资租赁业务的意见》,进一步引导我市融资租赁公司合规发展汽车融资租赁业务。

  据了解,意见着重从12个方面对我市融资租赁公司开展汽车融资租赁业务行为进行规范。意见强调,融资租赁公司开展经营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原则,在提供产品和服务时,以适当的形式,真实、准确、完整地向承租人提供相关信息、提示可能存在的风险,不得有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应依法合规催收,所采取的各项处置措施应当有充分的法律及合同依据并切实保护承租人合法权益;应建立合理完善的客户投诉及纠纷处理机制,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对客户投诉应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