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加快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移动支付及“金医宝”的通知》。通知要求,2020年8月底前,实现医保电子凭证在线上就医购药、公共服务查询和个人参保信息查询等场景应用。
《通知》发布了推广计划:即2020年6月底前,至少完成100家定点医疗机构应用医保电子凭证线下扫描实名认证、30%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完成“金医宝”平台部署工作;2020年8月底前,实现医保电子凭证在线上就医购药、公共服务查询和个人参保信息查询等场景应用;2020年12月底前,实现50%以上本市参保人员使用医保电子凭证进行实名就医、全市70%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完成“金医宝”平台部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