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冠肺炎疫情爆发至今,为配合防疫工作开展,天津市室内外体育健身场所均按照要求关闭。而随着目前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广大人民群众的体育健身需求越来越强烈,4月16日,天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了《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室内体育健身场所开放服务防控工作指南》,组织妥善有序的开放室内体育健身场所,满足人民群众健身需要。

  按照工作指南要求,开放服务的室内体育健身场所必须具备良好自然通风条件,并满足场地设施消毒消杀标准符合防控要求,有专人负责清洁和卫生管理工作,拥有体温计、消毒剂、洗手液等充足防控物资等总共七项要求。而各类游泳场所,利用地下空间、在密闭场所内开设的体育健身场所,自身尚未做好防疫准备的体育健身场所,以及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家、市、区等相关部门要求关闭的健身场所继续暂停开放服务。此外,疫情结束前,体育培训、健身辅导、团体操课等各类聚集性健身活动继续暂停举办。

  除以上开放条件之外,为防止人员聚集,工作指南还要求各室内场馆根据防控要求和面积、运动区域空间,采取分区域、分时间、分阶段、分项目服务,督导锻炼者做好个人防护,并尽量保持安全防护距离,避免身体接触对抗类体育活动。另外,锻炼者入场前,必须首先检测体温,然后进行“津门战疫”扫码或“健康码”检验,禁止发热人员和处于隔离期人员入场。在开放部分室内体育健身场所后,相关部门也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督促立即整改,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坚决关停整顿。

  来源:津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