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两级卫生监督机构持续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卫生监督检查,近日河东区四家美容美发店因未按规定对顾客用品进行清洁消毒被查处。

  河东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在例行监督检查时发现,河东区典金美发店(王某丽)、河东区骄阳能量美发厅(张某强)、河东区清木美容美发店(张某振)、河东区起东美发造型店(侯某丽)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和保洁。上述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给予警告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