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发改委网站公布了《天津市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投资扩消费稳运行的若干举措》(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从发挥投资关键性作用、促进消费扩容提质、推动经济平稳运行三方面提出了20项促投资、扩消费、稳运行的具体举措。其中包括提高社会保险待遇、建立健全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改造提升鼓楼等一批商业街、打造都市海洋体验旅游线路、试点放宽小餐饮入网经营与食品配送准入条件等。
具体措施如下
一、发挥投资关键性作用
1。加强项目谋划建设。对列入天津市2020年重点建设、重点储备项目清单的项目,支持按以函代证和承诺制有关要求办理;对其中新开工项目,开辟审批建设手续绿色通道,有条件的可实行“不见面”办理;对其中在建项目达到环保要求的,鼓励连续施工;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争取、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低息贷款申请方面,给予重点支持。聚焦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编制“十四五”规划、更好发挥中心城市引领作用等重点领域,连续不断谋划和推进高水平项目,形成滚动接续的项目储备。
2。提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谋划。围绕城市更新,结合智慧城市建设,谋划布局5G基站项目。围绕能源互联互通,结合电网外受电能力,谋划建设天津南特高压变电站扩建工程。围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结合城市公共停车场和小区停车位建设,本年内新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4000余个。围绕民生改善,结合京津冀交通一体化,谋划布局城际高速铁路、市域(郊)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构建城市群的“血脉”。围绕先进制造,结合两化(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谋划建设工业互联网项目。围绕现代产业体系,结合生产性服务业提质升级,谋划建设大数据中心项目。围绕科技创新应用,结合先进计算等技术,谋划建设人工智能项目。
3。补齐社会领域短板。积极谋划建设学前教育、健康养老、文化旅游、生态环保等民生项目。合理扩大小学学位供给,有序推动优质教育资源下沉。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增加托育服务供给。加快公办养老机构建设,提升养老服务兜底保障能力。实施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普惠养老和医养康养结合项目建设。加强各级疾控中心能力建设,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依托现有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基层医疗机构,做好平战结合建设,提高公共卫生整体水平。加快推进736平方公里双城间绿色生态屏障、875平方公里湿地升级保护、153公里海岸线综合治理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谋划推进冰雪世界、海洋旅游等体育休闲娱乐及配套服务设施项目,提升人气和经济活跃度。完善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承接平台,支持北京医疗、教育、央企总部、科研机构、金融机构等优势资源落户天津或合作共建,深化京津双城联动发展。
4。提升应急储备能力。围绕提升应急物资储备能力,谋划布局生活必需品储备和冷链物流项目,以及防疫原材料、口罩、医用防护用品储备项目。围绕公共卫生应急基础设施补短板,谋划建设医院、急救站、心理健康中心等防疫防灾设施项目。围绕重要农产品保障,谋划建设农业产业园和农产品生产、集散基地和产地保鲜项目。围绕能源保障,谋划实施供电供气供热基础设施提升改造、管网互联互通、清洁能源等项目。围绕水资源应急保障,谋划推进南水北调中线、东线和引滦入津供水保障工程、海水淡化应急储备项目,构建多水源保障体系;加强防洪防潮与调蓄相结合,压采地下水与供水设施建设相结合,统筹谋划水利应急保障项目。
5。支持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按照定位,加强滨海新区社会事业、公共基础设施等领域补短板,完善城市功能,提升承载能力。加快世界一流智慧港口、绿色港口建设,谋划实施天津港重大项目,建设海陆联运、辐射“三北”地区的集疏运项目。支持滨海新区产业升级,创建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构建自主可控软硬件全产业链,建设京津冀特色“细胞谷”,打造世界级航天装备产业基地,培育发展新能源新材料产业。依托液化天然气(LNG)资源,开展冷能综合利用示范,争取布局建设国家级冷链物流基地项目。依托石化基地,争取国家支持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市合作在天津南港建设百万吨级乙烯项目。发挥沿海优势,推动海洋经济、高端服务业项目建设。
6。激发社会资本活力。制定实施克服疫情影响全力打好2020年稳投资攻坚战工作方案,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对于学校、医院等政府投资项目的配套设施、城市智慧灯杆建设,优先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对于医疗物资、能源、水资源等应急储备项目和城市更新项目,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扩大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储备,分批向社会公开推介,做好对接,吸引优质社会资本参与。有效利用民间资本,适时发布民间资本投资项目清单,推动落实投资主体。帮助社会资本投资项目解决问题。对社会资本投资的重大项目,纳入市重点项目管理推动。
7。强化财政资金引导。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统筹用好市级财政资金,发挥好政府投资“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拓宽市级财政资金的筹措渠道,合理安排市级政府投资规模,优先保障国家和市级重大项目、民生项目,优先支持手续完备、已完成立项审批拆迁环评等各项手续和前期准备工作、具备施工条件的项目。发挥项目引领作用,强化前期费用统筹,充分调动各区、各部门谋划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积极性,及时下达资金安排计划,及时拨付到位。
二、促进消费扩容提质
8。提高消费能力。结合企业复工复产促进居民就业,推动城乡居民有活干、有钱赚。提高社会保险待遇,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丰富规范投资理财产品,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加大农民转移就业、发展特色农业产业等支持力度,保持农民收入稳定增长。完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从源头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
9。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推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模持续合理增长,建成区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汽车,港口、机场、铁路货场等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主要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
10。提升商业业态。以消费市场动起来、活起来为导向,改造提升金街、古文化街、鼓楼、南市食品街等一批商业街。支持商户采取团购、无店铺等方式销售。发展小店经济,鼓励中小型门店开展网络营销拓展业务,试点放宽小餐饮入网经营与食品配送准入条件。用好文化地标,打造网红“打卡地”。支持构建线上线下相融合的消费服务模式,鼓励传统实体零售企业数字化转型,通过搭建线上平台、建立无人值守货柜、无人便利店等,开展智能化、无人化、场景化体验式模式创新。支持电商快递物流企业构建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的末端物流配送体系,推广应用自助电子快递箱、智能快递站、无人仓、社区蔬菜自提站、无接触配送等新模式新设施。
11。活跃夜间经济。主动适应群众夜生活需求多样化特点,推动夜间经济与旅游消费、文化消费有机结合,培育大型文艺演出、沉浸式话剧、音乐剧、歌舞剧等夜间文化艺术项目,深度打造“夜游海河”“夜游津城”等多元化大都市夜游项目。
12。丰富旅游产品。加大海洋旅游开发力度,规划人工和自然海岸线,丰富东疆湾沙滩景区等亲海领域项目,打造都市海洋体验旅游线路。因地制宜发展休闲农庄、乡村酒店、特色民宿、房车营地等多种业态,开发休闲度假、创意农业、农耕体验等多种旅游产品。
13。发展线上经济。引导企业向直播电商、内容电商、社交电商方向转型,增加差异化、多元化消费场景数量。推动“数字+”与传统娱乐深度融合,支持文化企业利用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全息成像等新技术开展线上演出。加快培育电子竞技、动漫游戏、互动影视、数字文博、线上直播等数字文化娱乐新业态。支持互联网医疗创新发展,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鼓励在线教育企业与本市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等开展合作,建设国家级、市级研发机构和实验中心。
14。支持5G消费。支持基础电信企业加快5G网络建设,实现中心城区、滨海新区核心区及各开发区、行业应用热点区域全面覆盖。结合金街步行街和夜间经济示范街区建设,加快5G网络覆盖,开展智能售卖、智能安全监控、智能灯光、智能停车等应用,设计开发统一运营的小程序、公众号、应用软件(APP)等,帮助商户进行线上商品展示、信息发布、线上购物、电子会员等智慧服务,打造智慧商圈。
15。加强品牌建设。深入实施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专项行动,提升消费品工业有效供给能力。进一步推动老字号企业体制机制改革、技术改造、营销模式创新等,更好满足消费需求。积极参加2020年“中国品牌日”活动,打响天津消费产品知名度,培育壮大更多天津自主品牌。
三、推动经济平稳运行
16。促进产业生产秩序恢复。推进农业稳健发展,推动做好春耕备耕,促进畜牧业稳定健康发展。引导工业企业在确保防护前提下,有效增产扩能。对国际供应链依赖程度较高的环节,及早寻找替代或加速技术攻关,有效缓解全球疫情变化带来的冲击。加快推进商贸流通和居民服务业复业,积极拓展线上经济、平台交易,发挥好营利性服务业企业龙头带动作用。
17。稳住外贸基本盘。稳定外贸企业在手订单,多措并举开拓市场。支持外贸新业态,帮助跨境电商企业利用海外仓扩大出口。加强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加大对小微外贸企业的帮扶力度。强化法律服务,降低外贸企业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在履行国际贸易合同中存在的违约风险,积极为企业出具因疫情导致未能按时履约的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
18。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建立信用融资快速响应机制,发挥好天津市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信易贷平台)作用,优先对信用状况良好且符合授信支持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提供纯线上信贷产品,开通融资服务绿色通道;在复工复产期间,免费向有融资需求的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报告服务,助力企业融资。加快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税收、社保、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发挥好“一企三人两员”工作机制作用,加强宣传解读,推动解决困扰企业恢复生产经营的急难问题。
19。做大做实新动能“底盘”。加快发展智能科技、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打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产业集群,培育发展生物、高端装备、新能源与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壮大节能环保、数字创意、高技术服务业产业规模。
20。支持高成长初创科技型企业发展。统筹天使、创投、并购三类科技风险投资引导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在津设立投资基金,面向优质科技型企业开展股权投资支持。探索建立高成长初创科技型企业直接投资扶持机制,支持发展直投基金,分担高成长项目早期创业风险。重点支持智能科技、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产业带动作用突出的高成长初创科技型企业。
此举措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此举措中有明确期限规定的和国家及本市出台相关文件另有明确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