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向沿海岸线(高潮线向陆地一侧)乱倒生活垃圾。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将依据《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天津市生活废弃物管理规定》《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加大执法力度,并对违反相关规定者予以严肃处理。

  特此通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0年4月3日